有線電視法自八十二年八月十一日由總統公布施行後,新聞局於八十三年一月公告全國共分五十一個經營區,同年二月訂定「有線電視系統申請須知」,開放有線電視設立之申請,共受理二百二十九件申請案,分六梯次進行審議後,計有一百五十六家獲得籌設許可。 新聞局隨即開始推動有線電視籌設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分為三方面,第一為訂定有線電視法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第二為配合有線電視產業發展,協調有關機關修正或訂定相關法令,第三為有線電視系統申設案之辦理。 截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止,取得全區營運許可並已開播之系統經營者計六十四家(南投縣區中投有線電視系統係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區開播營運)。現有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名單如附錄二。另經新聞局註銷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籌設許可名單如附錄三(截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根據新聞局九十一年六月所作之調查,最近五年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相關收入與成本如下:(單位:仟元) 年度/ 營業收入 /視訊收入 /營業成本/節目版權成本 87年 /1,173,704/612,929 /744,834 /326,081 88年 /3,982,676 /3,207,753 /2,998,544/ 1,779,326 89年 /15,532,382 /13,568,360 /10,141,494/ 5,952,461 90年 /24,677,337 /21,294,107 /14,875,959 /8,629,614 註:1.自八十七年六月起,陸續有系統業者取得營運許可證後開始營運 ,因此,八十七年起才有相關產值。 2.本資料係新聞局於九十一年六月就當時之六十二家有線廣播電 視系統業者所提供之資料統計而成,其中有部分業者因停止營業 或尚未開播營運,相關資料無從得知。 依內政部戶政司網站九十一年六月份公布之數據,全國總戶數為6,859,762戶。據各有線廣播電視(播送)系統向新聞局申報之九十一年九月訂戶數資料顯示:全國有線電視收視戶總戶為3,933,892戶,全國有線電視普及率為57.35%【各有線電視(播送)統訂戶數統計表詳如附錄四】。 另新聞局於九十一年十月依據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提報之各項數據製成「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各項參考數據統計表」,如附錄五。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現有之從業人數為6,921人,其中擔任主管職務者614人,非主管職務者人6,307人。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系統經營者之組織,應為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現有六十四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均以股份有限公司之方式組成。新聞局九十一年十二月彙整之「各經營區系統家數及經營規模」如附錄六。近六年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家數之變化如下: 86年度 :0家 87年度 :11家88年度 :32家89年度 :61家90年度 :63家91年度 :64家註:1.自八十七年六月起才陸續有系統業者取得營運許可證開始營運。 2.九十一年的資料係統計截至十二月底之最新數據。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億元。」系統業者由於投資金額龐大,且將跨電信業經營,因此頗具企業規模。系統資本額及家數統計如下:資本額 2億至3億 :29 家3億以上至4億:17家 4億以上至5億:9 家5億以上至6億:4家6億以上:5 家註:資料係截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之最新數據。 新聞局依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所提報之股權資料做判斷並整理成「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所屬集團一覽表」如附錄七(資料截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各集團於有線廣播電視所占有之家數及比率如下: 集團屬性 /家數/占有率 太平洋 /9 家/14.1% 東森/ 12 家/18.8%卡萊爾 /5 家/7.8% 台基網 /7 家/10.9%中嘉 /12 家/18.8% 獨立 /19家/29.7%總計 /64家/100% 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發行股份百分之六十,直接持有者以法人為限,合計不得超過該系統發行股份百分之二十;另系統具有中華民國籍之董事及監察人,不得少於董事人數及監察人人數之三分之二,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目前有外人直接投資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共計十四家;間接投資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共計二十九家。 目前國內有線電視業者除提供節目供民眾收看外,隨著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媒體相互整合的結果,部分業者亦透過有線電視之傳輸網路,提供寬頻上網之服務。未來有線電視數位化後,可將大量之資訊透過壓縮傳送至客戶端,業者除提供節目及上網服務外,尚可利用頻寬提供網路影像電話、隨選視訊計次付費節目、互動電視及保全系統等加值服務,有線電視產業之未來發展潛力,不容忽視。